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刘由材 程 杨 肖 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