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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 莱 特: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
特”)董事会于 2019 年 2 月 24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独立董事丁海芳
女士、独立董事彭晓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补选董事,现就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1、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柴国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因《公司
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柴国生先生亦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职务。柴国生先生辞职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236,273,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7%。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选举新任
董事长,并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
    2、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因个人原因、彭晓伟先生因个人工作时间方面
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丁海芳女士、
彭晓伟先生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鉴于以上三人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三人
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方可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的新任
董事就任前,柴国生先生、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柴国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柴国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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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
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丁海芳女士、彭晓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苗应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本荣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苗应建先生、陈
本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苗应建先生为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陈本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苗应建先生、陈本荣先生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
件。
    苗应建先生、陈本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依据相关规
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
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
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柴华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柴华先生个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柴华先生于 2018 年 9 月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仍在公司
担任总裁、财务负责人,其辞职后,公司一直未能确定合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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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选工作未能完成。鉴于柴华先生在董事会的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
范化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董事会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董事会同
意再次提名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柴华先生自辞去董事职务至本
次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期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任何变化。


    本次变更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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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苗应建
    中国公民,男,1968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
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在深圳市千色店百货用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波司登国际控股深圳杰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代码 HK03998)任副总
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在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833423)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0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安徽分所从事审计工作。
    苗应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苗应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苗应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陈本荣
    中国公民,男,1989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广东钧霆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国浩律
师(深圳)事务所任律师。2018 年 7 月至今在广东橙果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陈本荣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陈本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本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3、柴华
    中国公民,男,1982 年 11 月出生,长江商学院 EMBA。2007 年毕业于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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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桑酒店管理学院,2018 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曾任职于芝加哥半岛酒店,曾
任公司副总裁、证券投资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总裁助理、电商与工程部部长,
2012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职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
    柴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系柴国生先生之子。除
以上关联关系外,柴华先生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柴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柴
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913,200 股,占总股本的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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