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 莱 特: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2019-02-2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就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董事柴国生、冼树忠、陈建顺及独立董事朱闽翀:2018 年,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78,073.79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
例为 1,397.41%,将减少公司 2018 年所有者权益 78,073.79 万元,减少 2018 年净
利润 78,073.79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作
出的。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尚需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独立董事丁海芳: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7.8 亿元为公司财务部
门初步测算结果。因为金额巨大,基于谨慎性原则,目前公司提供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对于确认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及时、足额、准确
的依据尚不充分。
独立董事彭晓伟:本次减值数额巨大,且无法说明其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之签署页)
1.柴国生
2.冼树忠
3.陈建顺
4.丁海芳
5.彭晓伟
6.朱闽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