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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雪莱:关于债务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债权人的
债权转让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变更(一)
    1、债务基本情况
    骆金莲于 2018 年向公司提供了借款(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并由柴
国生、柴华、冼树忠提供担保,因公司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骆金莲向佛山市
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先后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及佛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诉讼判决已生效。
    2、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骆金莲及何雄标发出的《债权转让和催收通知》,获悉骆金
莲已与何雄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骆金莲已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共计 1 笔债权,共
计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及相应的欠付利息、从权利、律师费、诉讼保全担
保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债权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何雄标,原合同内
容不变。


    二、债权人变更(二)
    1、债务基本情况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向公司发放
了贷款,因公司未能依约清偿贷款本息,厦门银行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提起上诉,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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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
下:(1)维持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0)粤 0402 民初 607 号民事判
决第一项、第三项;(2)变更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0)粤 0402 民
初 607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
银行支付计算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息 1,273,033.89 元,并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复利。其中罚息的计算基数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5 日之间的计息基数 24,000,000 元,2020 年 8 月 6 日起的计息基数为
23,776,011.61 元;复利以全部未还利息(包括正常借款期内的利息、罚息和复
利)为计息基数按月计算。罚息和复利的利率均为同期一年期 LPR 上浮 130.52%。
以上罚息、复利总和折合年利率不得超过 24%。(3)变更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
民法院(2020)粤 0402 民初 607 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案确定的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
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4)驳回厦门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
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168,820 元,由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66,456 元,厦门银行分担 2,364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富顺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5,492.27 元,由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债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厦门银行及佛山市禅本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
本德”)发出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通知书》,获悉厦门银行已与禅本德签订《不
良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厦门银行将与公司在 2018 年 3 月 14 日签订的编号为
1510201803120087 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予禅本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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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核实,骆金莲、何雄标、厦门银行及禅本德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
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
协商,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法院判决内容,若公司未按判决清偿债务,骆金莲有权对公司提供抵押
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厦门银行有权对
公司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依法处置后的所得价款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因
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上述土地使用权、房产目前处
于查封状态,但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上
述被查封资产存在着后续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妥
善处理债务问题及资产查封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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