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莱: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苗应建)2022-04-2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苗应建)
本人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原因,本人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离任。
在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
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议 4 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议 5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除对
关于公司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弃权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均投赞成票。
2、出席公司股东会议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会议,请假 1 次,
在会上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
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1、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1.4.27 意见 同意
五十五次会议
6、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见
7、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2021.5.13 同意
五十六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1.6.2 见 同意
五十七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接
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21.8.2 同意
五十八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2021.10.29 同意
五十九次会议 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1.11.11 2、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 同意
六十次会议
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1.11.23 关于公司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弃权
六十一次会议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2021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
展工作。2021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
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
况。另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
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六、其它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961448335@qq.com
独立董事:苗应建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