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莱: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2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2]0010908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
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如下: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
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监事:
刘由材 肖 访 周 莉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