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莱: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债权人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预重
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
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预重整。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与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9 日、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关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7 月 7 日,申请人向佛山中院递交了《关于将预重整变更为重整的
申请书》。鉴于当前实际情况,申请人认为公司具有重整能力和重整价值,为尽
快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申请人向佛山中
院申请将前期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变更为重整申请。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出具的《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立案
通知书》,佛山中院就申请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予以立案审查,案号为
(2022)粤 06 破申 30 号。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佛山中院出具了《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立案通知书》,不代表佛山中
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
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
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佛山中院及管理
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
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
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立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