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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雪莱: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05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控股
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因被动减持、公司总股份减少导致权益
变动达到 5.0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权益变动披露情况
    因柴国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公司筹划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共同所致柴国生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发生权益变动。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柴国
生、柴华。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1、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柴国生先生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证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质押权人华泰证券、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对信息披露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平仓处置,自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累计平仓 40,560,08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27%)。
    2、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柴国生、柴华。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份事项未能完成,故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因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而被动稀释持股


                                    1
比例”的情形未实际发生。
    3、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7-2019 年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数,公司于 2021 年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 9,541,466 股。公司
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79,113,035 股减少至 769,571,569 股。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因此被动增加。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柴国生先生,系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与柴华
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保持不变。
    前 次 权 益 变 动 披 露 情 况 : 2021 年 5 月 20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柴国
生、柴华。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未能完成,故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因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事项而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的情形未实际发生。
    鉴于以上,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 2021 年 5 月 18 日),柴国生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50,206,398 股,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3,200 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51,309,59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79,113,035 股)的 19.42%。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柴国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债权人
华泰证券、万和证券累计实施平仓处置 40,560,08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769,571,569 股)的 5.27%。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柴国生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109,646,313 股,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3,200 股,两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110,749,51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69,571,569 股)的 14.39%。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 2021 年 5 月 18 日),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51,309,59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42%;本次权益变动
后(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0,749,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9%。权益变动前后,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03%。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主要系华泰证券与万和证券平仓,柴国生先生属于被动减
持。


                                        2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柴国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债
权人华泰证券、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实施平仓处置 40,560,085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27%。柴国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2、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7-2019 年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数,公司于 2021 年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 9,541,466 股。公司
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79,113,035 股减少至 769,571,569 股。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因此被动增加。
       (四)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履约情
承诺主体名称                              承诺内容
                                                                                况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雪莱特价值的认
                可,自控股股东柴国生本次增持(2018 年 2 月 1 日增持)公         已履行
柴国生、柴华
                司股份起 6 个月内(即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完毕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资
                本市场稳定,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自控股股东柴国生
                                                                                已履行
柴国生、柴华    本次增持(2016 年 12 月 23 日、2016 年 12 月 26 日增持)公
                                                                                完毕
                司股份起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资
                本市场稳定,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自 2016 年 1 月 19        已履行
柴国生
                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6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    完毕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柴国生、柴华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         已履行
柴国生、柴华
                持本次(2015 年 12 月 2 日)所增持公司股份。                    完毕

                                                                                已履行
柴华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毕

                未来六个月内(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不减持     已履行
柴国生
                持有的公司股份。                                                完毕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已履行
柴国生
                转让,也不由雪莱特回购。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完毕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出具《关于积极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已履行
柴国生
                稳定的承诺函》,针对本次重组前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承诺在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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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组完成之日前及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
             行股票减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已履行
柴国生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完毕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成,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事
项。
   (五)股份的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柴国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9,646,313 股;柴华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103,200 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0,749,513 股。
    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柴国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109,646,313 股,其累
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 101,185,96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15%;累计被司
法冻结的公司股份 109,646,31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25%。此外,柴国
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被法院轮候冻结。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柴华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103,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柴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
司法冻结,不存在质押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没有其他被质押、司法冻结的
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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