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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雪莱: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更正公告2022-11-19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08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管理

人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

情况如下:

    更正前: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002076

    更正后: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76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1)其他内容不变,请投资者以本公告之附件《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

公告(更正后)》为准。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
附件:《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所有股东均有表决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

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

整相关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若《重整计划(草案)》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

中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实施回

购并注销完毕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 762,071,569 股增至 1,112,624,491 股(最终

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份处置方式详见管理人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

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3、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可能涉及除权(息)调整,公司聘请的

财务顾问将对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待明
                                   2
确除权(息)调整安排后,管理人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

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

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企业破产

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

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

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5、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

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022 年 10 月 31 日,佛山中院裁定受理雪莱特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

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5)。

    因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星期

五)下午 14:30 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进行表决。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正常 显示为


                                    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人组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一定为公司

股东。

    2、公司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雪莱特公司三层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

技工业园 A 区科技大道东 4 号)。




                                   4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积累投票提案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1.00                                                          √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

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出资人组会议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1: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

函信封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


                                     5
    4、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1:3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5、登记地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佛

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 A 区科技大道东 4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山青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    真:0757-86695642

    电子邮箱:zjb@cnlight.com

    联系地址: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

业科技工业园 A 区科技大道东 4 号)

    邮政编码:528225

    (二)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

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

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6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

公司 2022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

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出资人组会议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16 日




                                      7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76

    (二)投票简称:雪莱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出资人组会议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积累投票提案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1.00                                                            √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为无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

表决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1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2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

  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1.00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              √
            权益调整方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多选或不选

  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时终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地址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及法
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请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

   需的时间。请注意:因出资人组会议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

   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