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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雪莱: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09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裁定受理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
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管理人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81)和《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雪莱特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30 分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
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2022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30 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进行表决,管理人现就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1、会议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雪莱特公司三层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工业科技工业园 A 区科技大道东 4 号)。
    7、会议主持人:公司管理人代表。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 379 人,代表股份 230,625,56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838%。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27,694,8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712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366 人,代表股份 102,930,7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713%。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出席投票
的中小股东 375 人,代表股份 110,109,5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4109%。
    ①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178,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95%。
    ②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6 人,代表股份 102,930,706
                                  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713%。
    2、会议由公司管理人代表主持,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
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
人权益调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568,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746%;反对
2,8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34%;弃权 21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052,7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39%;反对
2,84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33%;弃权 212,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8%。
    综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获得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经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是否进行除权处理,公司
财务顾问正在进行论证,目前尚未明确。管理人将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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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
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
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
    2、
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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