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雪莱: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21 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
特”或“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送达
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佛山中院裁定确认广东雪莱特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如下: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2 年 10 月 31 日,佛山中院裁定受理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对雪
莱特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
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022 年 12 月 2 日,雪莱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广
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
内容详见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出资
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2022)粤 06 破 40 号《广东
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雪莱特《重整计划》,并终止雪莱
特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93)。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6

                                    1
破 40 号之二号,佛山中院裁定确认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号的主要内容
    1、确认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除未了结事务仍需管理人履行职责外,管理人的
监督职责终止;
    3、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自本裁
定生效之日起,可以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
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按照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本裁定
生效之日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
持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
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对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并整合优
质资源,聚焦发展有市场前景的优势业务,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也将成为更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等全体出资人的利益。本
次重整将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叠加实施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
交易所批准,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2
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
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
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