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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雪莱: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
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也符合
公司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请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三、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备,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的各项控制措施,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有效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各
类风险。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的有效结论。
    四、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
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趋势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个人工作岗位内容及履职情况,
考虑公司 2023 年经营管理情况及需要制定。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薪酬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年度业绩的
要求,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50%部分未达到解锁条件,第二期失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上述已不符合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回
购条款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原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顺光电”)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3,564 万元,相关担保项下的债务
已全部逾期。富顺光电已于 2019 年 10 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考虑到富
顺光电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如其不能偿还其自身债务,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承
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因富顺光电债务事项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则履行该
担保义务可能要发生的支出金额依赖于富顺光电的偿债能力及资产变现能力的
变化,另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富顺光电追偿。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静            曾繁华              张丹丹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