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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雪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3-04-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3]00951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1-17
       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 于 对 广 东 雪 莱 特 光 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年 报 问 询 函 的 回 复

                                                          大华核字[2023]00951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
司”)转来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
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8 号)奉悉,本所作为雪莱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就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核查说明如下:
    事项 1、2020 年至 2022 年,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34 亿元、
1.55 亿元和 1.5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分别为 4,358.74 万元、-1.73 亿元、2,460.91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分别为-2,454.75 万元、-1.87 亿元、-1.42 亿元。
    (3)前期,你公司未能向年审会计师提供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标的公司完整的财务资料,年审会计师
针对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减值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年审会计师因此对你公司 2021 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根据年审会
计师最新出具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
告》,该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公司 2021 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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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判断依据,是否严格按照执业
准则履行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的获取是否充分、适当 。
      【会计师回复】
      1、2021 年度审计报告对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的原因
      (1)2021 年末雪莱特大宇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比例/
    母基金                   一级被投资单位                                 二级被投资单位
                  比例                                 持股比例
                                                        1.29%        成都中云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堃铭创业
                32.14%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2%        珠海横琴堃铭二期创业投资中心
                           (简称“珠海横琴”)                      宁波天安联创合盈合伙企业(有
                                                        2.89%
 广东雪莱特大                                                        限合伙)
 宇产业并购基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
                                                        3.23%
 金合伙企业                  佛山市顺德区大宇                        公司(简称“浙江嘉利”)
 (有限合伙)              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简
                98.57%                                  0.52%
 (简称“雪莱              伙企业(有限合伙)                        称“利和兴”)
 特大宇”)                (简称“顺德大宇”)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4.04%
                                                                     司(简称“广东天劲”)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
                 0.76%     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1)(简称“广东天劲”)

    注 1:根据雪莱特、大宇资本、德鑫创业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签订的《广东雪莱特大宇
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德鑫创业出资认缴的 1000 万
元,其中 940 万元专项投资于天劲股份,其余 60 万元提留作为管理费,其专项投资于天劲
股份的全部收益和亏损由其承担,雪莱特大宇的其他合伙人不参与该部分收益的分配和亏损
的分担。

      从投资协议来看,雪莱特对雪莱特大宇的投资的决策表决权至少
需要两方参与共同控制,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合营安排,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本
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
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雪莱特投资对
象属于基金合伙企业的份额,不属于公司制企业的股权,因此在其他
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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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1 年审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减值审计情况
    2021 年度,因无法获取珠海横琴对外投资项目的已审财务资料,
雪莱特公司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在标的公司的未审报表及基金运营
报告基础上,进行减值测算。另外,审计人员在查阅顺德大宇投资运
报告及公开查询广东天劲公开信息时发现,因该公司资金出现短缺,
供应商诉讼案件较多,公司出现较大的债务危机,经营困难,触发了
若干赎回条款。
    因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资料,评估机构仅出具《广东雪莱特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目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涉及
的其持有的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权益份额可收回金额价值分析报告》的咨询报告。

   (3)本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
    本所未能获取大宇基金对外投资标的公司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及
相关资料,无法对标的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真实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审核,雪莱特管理层采用资产基础法所计
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可能无法信赖,未发现的错报(如
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
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审计意见的基础,针对该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保留意见。
    2、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判断依据
    针对 2021 年度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2022 年度雪莱特公司采取
以下应对措施:
   (1)雪莱特大宇于 2022 年度对珠海横琴及利和兴项目进行了处
置,截止 2022 年末,雪莱特大宇对外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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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份额比例/持股
       母基金             持有份额比例            一级被投资单位                          二级被投资单位
                                                                            比例
                                                                           3.23%              浙江嘉利
                               98.57%               顺德大宇
雪莱特大宇                                                                 3.23%              广东天劲
                               0.61%                广东天劲


    (2)积极与雪莱特大宇管理人及被投资标的公司进行沟通,落实
提供会计师及评估师需要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协调落实广东天劲
聘任的审计机构及时出具 2022 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在上述基础上雪莱特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对广东天劲 2021 年进
行了重新评估,对雪莱特大宇基金两期评估结果如下:
    (1)2022 年末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及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计算期末公允
                   被投资标的名                                               测算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
一级投资标的名称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价值采用的方
                         称                                                   时获取的资料        值
                                                                   法
                   浙江嘉利            2,992.00     3.23%    市场法            评估报告          3,890.69
顺德大宇
                   广东天劲            5,000.80     3.23%    资产基础法        评估报告           516.34


      评估机构参照同行业的可比公司对浙江嘉利按照市场法进行评
估,对广东天劲则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考虑持股比例的影响
后,最终得出雪莱特大宇期末公允价值。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雪莱特公司 2022 年末对雪莱特大宇投资及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98.24
减:减值准备                                                                                      1,470.05
                        合计                                                                      4,528.19
                期末评估的公允价值                                                                4,610.01


      雪 莱 特 公 司 2022 年 末 持 有 的 雪 莱 特 大 宇 份 额 账 面 价 值 为
4,528.19 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 4,610.01 万元,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
额,2022 年末不涉及进一步减值。
    (2)评估机构对 2021 年末顺德大宇投资标的公允价值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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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一级投资标的名    被投资标的                          计算期末公允价 测算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称            名称                                值采用的方法 时获取的资料     值
                  浙江嘉利       2,992.00     3.23%    市场法         评估报告          2,977.70
 顺德大宇
                  广东天劲       5,000.80     4.04%    资产基础法     评估报告          1,169.67
                                      合计                                               4,147.38


     评估机构对 2021 年的重新评估结果与上一年的估计结果差异
63.46 万元,按照雪莱特公司持有雪莱特大宇的比例 96.80%以及雪莱
特大宇持有的顺德大宇比例 98.57%进行折算,在雪莱特层面影响损
益金额为 60.55 万元,因重新评估结果与上一年的估计结果影响损益
金额较小且低于重要性水平,雪莱特公司未对 2021 年财务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
    (3)是否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履行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的获取是否
充分、适当
     针对上一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减值事项,本所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雪莱特大宇基金运营报告,了解及审核基金财务报表及
运营情况;
     2)获取评估机构对基金 2022 年末的评估报告,以及重新对 2021
年基金公允价值的评估报告,核查评估机构的资质,复核评估所使用
的估值技术和参数,复核评估师评估的基金公允价值计算正确性,评
价重新评估的结果与上一年度估值结果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针对 2022 年已退出的投资项目,审核了股票交易账户清单、
股权转让协议、回款银行流水等,并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存
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4)获取投资标的广东天劲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浙江
嘉利 2022 年度财务资料进行审核,结合网络平台公开信息对其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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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进行测算;
    5)通过企查查等网络平台查询公开信息,并实地走访核查对外
投资项目,了解其经营情况等;
    6)进一步分析 2022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是否恰当、
准确。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及获取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相关的审计证
据的获取充分、适当,2021 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


    事项 2、你公司破产重整中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完成转增并过户至管理人账户,同日,佛山中院裁定确认你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由于破产重整事项,你公司在 2022 年度共
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61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破产重整收益确认
时点、会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1、破产重整收益确认时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
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始确认
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
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1-20
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
    对于上市公司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交易,由于涉及破产
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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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常应在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非有确
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3)《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P407)的
相关规定
    “……如果 A 公司在 2×1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将需以现金清偿
的债务对应的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需清偿给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
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可以视为存在确凿证据表明破产重整协议执行过
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4)根据公司重整计划,雪莱特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350,552,922.00 元转增股本,根据普通债权超过 15 万元的债权人受偿
方式选择情况,用于抵偿债务的股票数量为 23,289,274 股,对应抵
偿债务 110,856,944.24 元,剩余 327,263,648 股由投资人以 1.2 元/
股认购,对应投资款 392,716,377.6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款。
    2022 年 12 月 20 日 , 公 司 此 次 司 法 重 整 新 增 的 合 计
350,552,922.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股份登记,2022 年 12 月 23 日,管理人将新增股份过户至重整投资
人及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人。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佛山中级法院下达的【(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雪莱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综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视为存在确
凿证据表明破产重整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故公
司债务重组收益应在 2022 年度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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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破产重整的会计处理过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调整后总股本 762,071,569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票,共计转增 350,552,922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
在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公司账务处理上增加股本
350,552,922.00 元,同时减少资本公积 350,552,922.00 元,
    (2)公司收到的投资相关款项的会计处理
    投资人以 1.2 元/股认购 327,263,648 股,对应投资款 39,271.6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款。
因此公司在收到上述投资款项后,账务处理上增加银行存款 39,271.64
万元的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39,271.64 万元。
    (3)按重整计划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1)重整债务偿还方案
    2022 年 12 月 2 日,雪莱特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2)粤 06 破 40 号】《民事裁定书》,佛山中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并终止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雪莱特
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公司《重整计划》中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如下
    (a)有财产担保债权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的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即各笔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其对应的担保财产评估价值为限,在重整计划执行
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受偿;各笔有财产担保债权超过对应的担保
财产评估价值部分按照普通债权受偿方案受偿。
    (b)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和股票形式受偿。普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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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以债权人为单位,其中每家债权人:
      1.15 万元以下(含 15 万元)的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
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受偿。
      2.超过 15 万元的债权部分,以雪莱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抵债
的方式受偿,抵债价格为 4.76 元/股,预计每 100 元可获得约 21 股
(若股数出现小数位,则去掉小数点后数字,在个位数上加“1”)雪
莱特股票。考虑到部分债权人及时回收现金的需求并简化普通债权受
偿手续,重整计划赋予债权人选择权:可以放弃受领抵债股票,要求
雪莱特就普通债权超过 15 万元的部分按照 50%的比例支付现金。
债权人选择现金受偿而放弃受领的股票,由重整投资人予以认购。
      雪莱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雪莱特的债权不占用本次重
整偿债资源,不通过雪莱特的重整取得偿债现金及股票。
      (c)劣后债权
      劣后债权不予清偿,不占用重整偿债资源。
      2)重整债务重组收益计算过程
      根据佛山中级法院下达的【(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民事裁
定书》,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法院已经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因此依据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各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元
                                                                                重整收益④=①-(②
     债权类别         债权金额①        分配股票数量②      分配现金金额③
                                                                                  *2.58+③)(注 2)
1、财产担保债权(有
担保财产评估价值部     267,499,525.42        ---               267,499,525.42          ---
分)
2、小额普通债权(15
                        11,160,312.77        ---                11,160,312.77          ---
万元及以下金额)
3、大额普通债权(超
                       281,420,211.58       23,289,274.00       85,281,638.62        136,052,246.04
过 15 万元)
4、劣后债权             26,836,760.44        ---                 ---                  26,836,760.44
5、其他(注 1)          ---                 ---                 2,240,700.32        (2,240,700.32)
       合计            586,916,810.21       23,289,274.00      366,182,177.13        160,648,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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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其他系以前年度法院强制划扣的公司款项,由于法院已支付给申报债权人,将其
一并转入重整收益。
     注 2:转股计算的公允价值为 2.58 元/股(按债权人转股过户当天 2022 年 12 月 23 日的
收盘价来计算)。

      根据重整计划,产生债务重组收益 16,064.83 万元,形成资本公
积 6,008.63 万元【债转股数量 23,289,274.00 股*2.58 元/股】,同时减
少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等债务合计 58,691.68
万元。
      3、破产重整的会计处理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
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
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
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始
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
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的相关规
定
      “六、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综上,公司已按上述规则进行了相应处理,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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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1、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司法重整计划,以及与重整相关的法院文书,结
合终结重整程序的日期,评价债务重组收益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
间;
    (2)检查债权申报情况,将管理人确认,法院裁定的债权与财
务账面实施核对;
    (3)访谈重整管理人,了解司法重整的整体进程,重整进展情
况、后续工作内容等,关注债权人申报但管理人暂缓确认的债权与账
面记录的差异;
    (4)根据重整方案,重新计算需清偿现金、股票数量及债务重
整收益,复核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5)获取管理人账户银行流水,对管理人账户实施函证程序,获
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转增股票、以股抵债
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与已重新计算的股票数量及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6)检查与债务重组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
列报。
    2、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止,雪莱特公司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
全部投资款 39,271.64 万元;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到了佛山中级法院
下达的【(2022)粤 06 破 4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雪莱特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经本所审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止,雪莱
特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350,552,922.00 元转增股本,并已将股份变更登
记到重组投资人及债权人名下;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雪莱特公
司已累计现金支付重组债权人款项 18,976.94 万元(含以前年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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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划扣 224.07 万元),暂缓支付提存金额为 17,641.28 万元。
     雪莱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上市公
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
计类第 1 号》等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判断破产重整涉及的债务重组
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 2022 年度确认债务重
组收益符合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
(2020)》案例 8-04 破产重整收益与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相关内容,按
转增股份过户到相关债权人日期即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盘价 2.58 元
/股计算公允价,公允价值选取合理。
     综上,我们认为雪莱特公司破产重整收益确认时点是恰当的,重
整收益计算及会计处理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事项 7、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多项诉讼事项。请以列表形式说
明针对各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计提依据,是否符合谨慎
性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你公司年审会
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1)各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计提依据,是否符合
谨慎性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各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依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的明细情况如下:
              主体               类别                     预计负债金额
 广东雪莱特          对富顺光电的担保事项                            35,640,022.44
 广东雪莱特          诉讼费、律师费等                                 2,321,300.69

 广东雪莱特          暂缓确认债权(注 1)                             2,459,876.77

 广东雪莱特          法院执行费(注 2)                                  805,646.59
 汽车智能            违约利息                                         3,444,620.27
 汽车智能            违约金、诉讼费用、保全费                            527,4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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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                          类别                          预计负债金额
 中山雪莱特                     应收退货款(注 3)                                       76,034.02
                              合计                                                   45,274,989.45

    注 1:截止期末仍存在 7 笔债务,债权人已申报,但由于债权人资料提供不全等原因,
双方均未确认,公司按债权人申报金额补计提预计负债;
    注 2:公司截止期末存在部分案件需支付法院案件执行费 80.56 万元;
    注 3:公司线上销售为自营模式的,根据以往经验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确认与相关的
退货成本 7.60 万元。

        公司期末涉诉主体为雪莱特本部及其子公司佛山雪莱特汽车智
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智能”),预计负债计提依据为判
决文书或诉讼文书,其中对外担保余额有偿还的按偿还后余额计算。
具体如下:
        (1)雪莱特本部
        1)对外担保形成预计负债
        由于为原子公司富顺光电借款提供担保,雪莱特公司承担
7,0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雪莱特公司在 2022 年执行完成破产重整
后,依照重整计划,对富顺光电担保应支付金额已进行提存,涉及金
额 3,564.00 万元,仍在预计负债中核算。
                                                                                      单位:元
                                     破产重整前承担 执行重整计划后
被担保                最高担保本金金
           债权人                    担保金额(本金 应承担支付的预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方                        额
                                       加利息)       计负债金额
富顺光 建设银行漳州
                        40,000,000.00   40,000,000.00   20,075,000.00   2018/8/23     2022/8/23
  电     龙文支行
富顺光 浦发银行漳州
                        10,000,000.00   12,771,131.27    6,460,565.64 2018/11/10     2020/12/29
  电       分行
富顺光 平安国际融资
                        70,000,000.00    9,229,947.84    4,689,973.92   2017/1/10     2022/1/23
  电   租赁有限公司
       平安国际融资
富顺光
       租赁(天津)     40,000,000.00    8,678,965.78    4,414,482.89   2017/6/30     2020/6/30
  电
         有限公司
 合计         ---      160,000,000.00   70,680,044.89   35,640,022.45       ---          ---


        2)供应商诉讼形成的预计负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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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提/测算的利息 计提的违约金/公司
     原告名称    诉讼标的金额                                       合计③=①+② 计入会计科目
                                      金额①        承担的诉讼费②
供应商 1           2,007,380.00        764,276.48       16,821.63     781,098.11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             41,179.00          10,720.70          846.53      11,567.2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3            202,893.92          75,973.63        2,171.71      78,145.34   预计负债
供应商 4            576,985.50         198,275.28        4,251.39     202,526.67   预计负债
供应商 5           1,718,995.28        365,244.54       14,050.00     379,294.54   预计负债
供应商 6            586,700.88         209,166.81        8,287.01     217,453.82   预计负债
供应商 7            239,171.80          87,577.57        2,493.79      90,071.3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8             32,040.37          12,950.74          690.91      13,641.65   预计负债
供应商 9            317,012.12         104,195.28        5,132.65     109,327.9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0            20,000.00           2,208.50          300.00                  预计负债
                                                                        2,508.50
供应商 11           470,909.50         395,507.20        5,666.00     401,173.20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2           133,455.97          32,957.77        1,534.56      34,492.33   预计负债
       合计        6,346,724.34       2,259,054.51      62,246.18   2,321,300.69

    注:上表中的供应商诉讼标的金额,公司在应付账款(或应付暂估)会计科目中核算。

      公司根据判决文书测算的涉及供应商诉讼利息金额 225.91 万元,
计提的违约金或公司承担的诉讼费金额为 6.22 万元,合计计入预计
负债金额 232.13 万元。
      (2)子公司汽车智能涉及诉讼明细
                                                                               单位:元
                                  计提/测算的利息 计提的违约金/公司
     原告名称    诉讼标的金额                                       合计③=①+② 计入会计科目
                                      金额①        承担的诉讼费②
供应商 1             882,187.00       432,746.56        17,492.06     450,238.62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             103,072.69        48,023.53         6,610.43      54,633.9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3              62,037.97         4,852.91         1,345.48       6,198.39 预计负债
供应商 4             341,420.00       167,357.68         5,437.75     172,795.4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5             335,705.50        ---               3,171.12       3,171.12 预计负债
供应商 6              54,512.00        24,116.56         1,146.52      25,263.08 预计负债
供应商 7           1,119,792.04       446,072.71        12,439.06     458,511.77 预计负债
供应商 8              86,719.00        37,086.63         1,061.00      38,147.6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9             102,660.00        51,990.23         2,160.00      54,150.2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0            895,495.49        97,726.49       358,484.08     456,210.57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1            122,320.72        19,896.99         2,897.00      22,793.99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2             52,640.00        13,100.27         1,141.00      14,241.27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3             40,083.39        12,184.19           401.04      12,585.2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4            132,583.81        33,340.87         2,970.00      36,310.87 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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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提/测算的利息 计提的违约金/公司
     原告名称   诉讼标的金额                                      合计③=①+② 计入会计科目
                                    金额①        承担的诉讼费②
供应商 15          276,908.00        97,258.34          2,726.82        99,985.1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6          567,862.00       241,336.66          8,000.00       249,336.6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7           40,040.83        ---              ---                ---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8        1,321,099.00       412,214.61         13,344.95       425,559.5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19          112,822.63        44,346.60          1,278.23        45,624.8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0           38,773.64        15,384.02              384.67      15,768.69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1          144,814.00        54,434.82          1,598.14        56,032.9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2           92,247.82        23,905.10         17,783.76        41,688.86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3          321,350.47       124,043.96          3,164.97       127,208.9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4           79,195.89        ---              ---                ---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5           38,109.50        15,343.16              777.47      16,120.6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6          119,321.00        14,844.20          1,800.00        16,644.20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7          522,901.02       212,044.92          9,277.52       221,322.44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8        1,969,555.00       648,188.63          1,036.00       649,224.6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29          218,441.63        83,849.73          4,600.00        88,449.73 预计负债
供应商 30           40,200.00        15,161.10          1,402.00        16,563.10 预计负债
供应商 31          160,189.84        ---               39,663.00        39,663.00 预计负债
供应商 32          217,966.47        53,768.80          3,894.58        57,663.38 预计负债
       合计     10,613,028.35      3,444,620.27      527,488.65      3,972,108.92        ---


       2、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
      针对期末的各项诉讼,公司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
确定性,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算,按照最佳估计数
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估算过程保持必要的谨慎,未多计资产或利润,
也未少计负债或费用,公司对各项诉讼的计提是符合谨慎性原则的。
      3、对各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或
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
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公司承担的未决诉讼虽然是正
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
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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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同时该事项是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决定,因此适
用或有事项准则。
    由于涉及的未决诉讼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相关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公司涉及
的未决诉讼满足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
    因此,公司对未决诉讼在预计负债及相关的损益科目中核算。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
一章第六条(十一)中对财务担保的描述,“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
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公司对
富顺担保满足准则的定义,属于财务担保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八章
第四十六条(四)损失准备,是指针对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备。
    因此公司对富顺担保形成的义务在预计负债及信用减值损失科
目中核算。
    综上,公司对各项诉讼的计提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的。
    【会计师回复】
    我们重点关注相关诉讼的真实性以及金额的准确性,并执行以下
程序进行核查:
   (1)我们获取了公司诉讼明细表、担保明细表以及其他涉及披露
的事项,核查披露的涉及诉讼案件是否准确、完整;
   (2)对公司聘请的诉讼律师进行了函证,了解诉讼案件的进展;
   (3)我们获取相关的所有法律诉讼文件、判决书、裁定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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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对公司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科目核算是否准确、适当进
行复核;
   (4)结合司法重整债权人债权申报及公司入账情况、公司涉及的
诉讼情况分析公司债务的合理性。
    通过我们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各项诉讼的计提依据是充分的,
公司 2022 年对各项诉讼的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符合谨慎性原则,相
关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建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泽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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