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6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专人
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11:00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
事为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上。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监事会对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