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9-00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 年 2 月 11 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
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下午 3: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下午 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343,765,9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4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 3 人,代表股份 342,943,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2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2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谢恒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3,040,6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890%;
反对 191,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57%;弃权 533,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53%,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947,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620%;
反对 284,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828%;弃权 533,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53%,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524,6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389%;
反对 707,5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058%;弃权 533,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53%,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32%;反对 707,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8030%;弃权
5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84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蒋成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