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的议案为《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周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公司 11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茂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 290,401,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9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9,525,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8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20 人,代表股份 87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 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5866%;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5866%;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未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6% ; 反 对 862,200 股,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8.41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5866%;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量 289,525,647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5,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17%;反对 8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1%;反对 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535,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17%;反对 8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成、赵小雷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