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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港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周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公司 11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靖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 的股 东及 股东 授权 委托 代表 共 16 人, 代表 股份
284,401,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05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4,225,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7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15 人,代表股份 17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
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4,242,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0%;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弃权 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4,242,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0%;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84,242,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0%;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4,242,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0%;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4,242,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0%;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857%;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111%;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0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4,24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39%;反对 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719%;反对 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249%;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0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雷、苏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