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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联交易公告2012-03-19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2-01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
限公司和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就向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日发数码”)、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采购设备
事项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
议审议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日发数码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
    1、关联交易概述
    日发数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控机
床的生产和销售,自行研制的RF系列数控加工装备包括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是国
内领先的数控加工装备。
    2、日发数码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人:王本善
    注册资本:9,600万元
    实收资本:9,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工业区(后溪)
    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机械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12月31日,日发数码总资产94,808.44万元,净资产
75,521.88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071.33万元,净利润9,822.74万元。
(以上数据来自2011年业绩快报)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设备的计划:由本公司向日发数码提供设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设备
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如有调整,
应及时通知日发数码。
    (2)采购设备的金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需求状况,
预计2012年本协议项下可能发生的设备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150万元。
    (3)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日发数码双方之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
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由本公司及控子公司与日发数码双方协商确定。
    (5)其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强制性义务仅从日发数码采购其所需的设
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自行选择任意第三方进行采购;日
发数码并无强制性义务必须履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但在同等条件下,
日发数码应优先供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关联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5、关联交易目的
    本公司通过向日发数码购买数控立式车床和数控立式加工中心等设备,可以提
高公司的装备水平,提升锻造线的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二、公司与万丰科技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
    1、关联交易概述
    万丰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生产和销售
低压铸造机、自动化装备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的机器人自动化系统是
以铝合金轮毂自动化浇注系统为代表的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的国家级新型机器人浇注
系统,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并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
    2、万丰科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倪伟勇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实收资本:25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27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昌县城关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铸造机械、铸件、模具、成套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
科技开发:铸造机械,成套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有色合金铸件。
    财务状况: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万丰科技总资产 17,095,35 万元,净资产
5,616.79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242.55 万元,实现净利润 862.49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设备的计划:由本公司向万丰科技提供设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设备
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如有调整,
应及时通知万丰科技。
    (2)采购设备的金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需求状况,
预计2012年本协议项下可能发生的设备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150万元。
    (3)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万丰科技双方之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
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由本公司及控子公司与万丰科技双方协商确定。
    (5)其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强制性义务仅从万丰科技采购其所需的设
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自行选择任意第三方进行采购;万
丰科技并无强制性义务必须履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但在同等条件下,
万丰科技应优先供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5、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通过向万丰科技采购重力机、自动化浇注系统等设备,可以提高公司装
备能力,并由此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公
司拟与日发数码及万丰科技签署的《设备采购框架合同》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
立意见如下: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条款,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议案》;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
陈滨回避表决,其他七名董事参与表决。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议案》;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
张锡康回避表决,其他六名董事参与表决。
       五、监事会意见
    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十
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
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
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五、相关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日发数码及万丰科技拟签署的《设备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