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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0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0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在浙江新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九人,实到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陈爱莲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3 年财务决算和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
    公司 2013 年度会计报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
证,出具了安永华明(2014)审字第 60468741_B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55,234.05 万元,同比增长 11.28%,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27.40 万元,同比增长 19.72%。
    2、公司 2014 年财务预算:
    2014 年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含税)56 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
对 2014 年度的销售收入预测,同时能否实现上述预算,还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变
化、管理层的经营水平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3 年母公司实
现税后净利润 210,800,424.5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080,042.46 元, 扣除
2013 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 195,049,484.00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129,577,657.59 元,及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改权益法影响 42412.95 元,本期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124,290,968.64 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的稳定回报,结合公司 2013 年

度中期已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公司

董事会提出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待中期或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3 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书林、孙大建、孙伯淮、荆林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全 文 及 摘 要 公 布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3 年年报摘要同时还刊登在 2014 年 4 月 10 日
《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2014-00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2013 年
度公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估 报 告 》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年审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了安永华明(2014)
专字第 60468741_B01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报告及核
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09 号公告:《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40,781 万元,其中:为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21,000 万元,为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281 万元,为吉
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3,000 万元,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 22,500 万元,为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000 万元,为
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9,000 万元(3,000 万美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0 号公告:《关于 2014 年度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37,581 万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前,在
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
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
当期相应货币的应收款总额。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1 号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公司投入的资
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及每家下属公司的期货交
易量不得超过各自实际铝锭生产用量的 50%,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此项业务。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2 公告:《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同意公司 2014 年度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借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的情况下为
控股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公司控股 75%)和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公司控股 68.8%)分别提供 3,800 万元和 7,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
为 1 年。该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
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3 公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
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决议之日
起一年以内。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仅限于经银监会批准金
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单款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得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其他理财产品。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4 号公告:《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
框架合同>的议案》;
    同意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合同》。对该议
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回避表决,其他七名董事参与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4 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
合同>的议案》;
    同意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合同》。对该议案表
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梁赛南回避表决,其他六名董事参与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5 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4 年度
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 130 万元人民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现对公司《章程》
完善,具体修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
                                            下:”中增加“(五)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分配的
                                            优先顺序及比例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
                                            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区分不
                                            同情形,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利润分配中现
                                            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相应的“第(六)-八)”序号改为“(七)
                                            -(九)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五)                 第一百五十条第“(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
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
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 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
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也可征集中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方 案 审议。
时,应当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独立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进行认
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 真研究和论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
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监              2、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 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六)利润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七)公司发生下列之
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一项条件时,本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利润分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配政策可进行调整: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进行利润分配将影
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 响公司未来持续经营的;
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2、市场波动、境内外政策调整、反垄断、反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   倾销等因素,造成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预测业绩将
 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大幅下降,或可能造成公司须大量流动资金的;
 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        3、预计公司可能将发生大额的赔付事件,或
 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资产大额减少的事件;
 股东大会批准。 ”                       4、发生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情
                                    形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
                                    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填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是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
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
执行。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4 年 5 月 5 日下午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第(八)项、(九)项、(十一)项、(十六)、
(十七)。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4-017 号公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