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的公告2014-07-02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万丰奥威”)接到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陈爱莲女士减持股份的函告,其于 6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8%。
此次股份变动前,陈爱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470,750 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董事长,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本次减持后,陈爱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470,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73%,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陈爱莲 大宗交易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00 5,000,000 1.28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合计持有股份 23,470,750 6.02 18,470,750 4.73
陈爱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67,688 1.51 867,688 0.22
有条件限售条件股份 1,7603,062 4.51 1,7603,062 4.5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陈爱莲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陈爱莲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4.73%,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3. 陈爱莲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根据规定,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25%,自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本公司的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实际控制人陈爱莲女士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