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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俞国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5-11-1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俞国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现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聘

任俞国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经审查俞国燕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

形;

       2、俞国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事项的提名、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俞国燕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俞国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职

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签名:孙大建   杨海峰   储民宏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