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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15-12-30  

						证券代码:002085              证券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5-09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
(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保荐人承诺

       保荐人已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1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估机构承诺

    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已阅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与本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对非公开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评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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