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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6-03-29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万丰奥威”)于2016
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财务概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5 年母公司实

现税后净利润 349,732,750.7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973,275.08 元,加上

前 期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240,200,734.39 元 , 本 期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554,960,210.07 元,每股可供股东分配 0.61 元。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做强做大公司,不断提高市场形象,确保股
东有持续稳定的回报,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
日911,199,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在本
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
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
及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
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客户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技
术研发和产品开发。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48,109.95万元,同比增长3.65%,公司实现
净利润91,234.15万元,同比增长4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7.57万元,同比增长47.10%,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
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
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
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
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