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发表 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 上述担保为进一步降低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融资成本及加快印度万丰 量产爬坡进度,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万丰 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为 600 万美元,并同意将该事宜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大建、杨海峰、储民宏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