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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2016年12月31日)2017-04-1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1


二、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6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468741_BO2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该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
度内的使用情况。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   瑾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浩

                                                           2017年4月8日


                                     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6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丰
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股票
52,982,137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3.03元,截至2015年12月17日止,本公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749,999,985.11 元 , 扣 除 证 券 承 销 费 人 民 币
19,0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1,0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9,949,985.11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15]405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6年12月29日(账户销户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49,999,985.11
 减:发行费用                                                     20,05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729,949,985.11
 加:2015年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注1)                             1,050,000.00
 减:2015年收购万丰镁瑞丁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1,350,000,000.00
 减:2015年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378,789,963.98
 加:2015年利息收入                                                   21,450.00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231,471.13
 减:2016年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注1)                                 1,050,000.00
 加:2016年利息收入                                                   10,701.78
 减:2016年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1,192,172.91
 2016年12月29日(账户销户日)募集资金余额(注2)                                  -


                                        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注1: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人民币1,000,000.00元及验资费用人民币
     50,000.00元。

注2: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6年12月29日销户,销户时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该管理制度经2005年1月19日本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06年6月29日本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07年5
月10日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08年11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正草案;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2月11日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
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
途。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
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
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应当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至少每季度提供一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说明包含应当与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对比分析。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
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
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
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
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29日(账户销户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
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性质           余额     状态
                                                                    (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431682   活期存款            -   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4
(本页无正文)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瑞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善富

                                      2017年4月8日




                 5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2,99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998.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
                        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到预定可                    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                         实现的效    达到预
                        目(含部              资总额(1)       入金额                  (%)(3)=    使用状态                    发生重大
                                      额                                  额(2)                              益       计效益
                        分变更)                                                      (2)/(1)       日期                        变化
收购万丰镁瑞丁控股有限     否     135,000.00 135,000.00              - 135,000.00        100.00%   不适用 26,348.23     是       否
公司100%股权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7,995.00   37,995.00       119.21    37,998.21 (注)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72,995.00 172,995.00        119.21 172,998.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末已无募集资金使用余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末已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支出多于承诺投资项目数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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