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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7-05-2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浙江万丰奥威汽
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张鑫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鑫东先生的离职不会给
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影响,张鑫东先生离职后还将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经审查新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审查新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经了解新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吴少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海峰、储民宏、王   啸


                                         2017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