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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30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8 年 1 月 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29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 1,208,890,97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5.2793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56,25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1.00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共 计 12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93,534,7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771%。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17 名,
代表股份数 101,442,48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638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01,348,883股同意,93,600股反对,0股弃权,1,107,448,489股回避,同意
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01,348,883股同意,93,600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48,883股同意,93,600股反对,0股弃权,1,107,448,489股回避,同意
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01,348,883股同意,93,600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7%。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48,883股同意,93,600股反对,0股弃权,1,107,448,489股回避,同意
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01,348,883股同意,93,600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