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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8-02-23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相关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汽车行业相关资
产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万丰奥威,股票代码:002085)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
年2月2日、2018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
《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停牌公告》(公告号:2018-010)、《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11)。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
购买 IFA Rotorion-Holding GmbH、Felix von Nathusius、Luisa Freifrau von Gersdorff、
Marili Freifrau von und zu Franckenstein、Nathusius Vermgensverwaltungs-GmbH 分别持
有的 IFA Holding GmbH(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7.05%、23.75%、23.75%、23.75%、
1.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IFA Holding GmbH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
公司已与IFA Holding GmbH 签署了《保密协议》。
    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以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2、收购方式: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自
首次停牌之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已停牌时间累计计
算)。公司争取于2018年3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
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
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2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和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及相关各方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
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