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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2018-04-12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03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
2015 年 4 月 10 日及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万丰镁瑞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丰镁瑞丁”)10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万丰镁瑞丁的母公司为新昌县天硕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硕投资”) ,最终控股股东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6
号《关于核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天硕投资取得万
丰镁瑞丁 100%股权。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万丰集团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2015 年 8 月 10 日对万丰镁瑞丁的盈利作出如下承诺:“收购万丰镁瑞丁完成后,
万丰镁瑞丁 2015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不
低于 13,350 万元;万丰镁瑞丁 2016 年、2017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6,850 万元、20,100 万元。”
    二、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利润补偿相关协议,若万丰镁瑞丁相应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该年度承诺值,则万丰集团将于万丰镁瑞丁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15 日内就差额部分以现金向公司补足,具体补偿金额=(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标的股权的转让
价格/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总和)-已补偿金额。按照前款约定方式
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万丰集团无须向
公司进行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不冲回。
    经审计,万丰镁瑞丁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9,562.73 万元、25,645.22 万元以及 16,297.44 万元。
    万丰镁瑞丁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盈利承诺水平,但三年累计实现的扣非
后的净利润为 61505.39 万元,高出盈利承诺 11,205.39 万元,因此,万丰集团无需做
出相应现金补偿。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