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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3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日下午3:00至2018年5
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38,735,13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1.21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 1,115,353,33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1.00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10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223,381,8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2146%。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4 名,代表股份数 231,286,64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576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603,60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603,6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90%。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390%。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390%。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90%。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601,600 股反对,2,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39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36,116,050 股同意,2,015,486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0 股回避,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4%。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28,667,561 股同意,
2,015,486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86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38,130,216 股同意,3,320 股反对,601,6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8%。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1,727 股同意,
3,320 股反对,601,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3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0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0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9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
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230,683,047 股同意,2,000 股反对,601,600 股弃权,1,107,448,489 股
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2,000 股反对,601,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39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
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230,683,047 股同意,2,000 股反对,601,600 股弃权,1,107,448,489 股
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2,000 股反对,601,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3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38,131,536 股同意,0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30,683,047 股同意,
0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90%。
    1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36,072,770 股同意,2,058,766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0 股回避,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1%。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28,624,281 股同意,
2,058,766 股反对,603,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8489%。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孙大建先生、杨海峰先生、储民宏先生、王啸先
生分别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 2017 年度公司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全
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