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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年6月30日)2018-08-2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年6月30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二、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 3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468741_B05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
的要求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上
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编制,反映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
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之特定目的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施   瑾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   颖


            中国   北京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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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6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
     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 500号)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 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6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
     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982,1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3.03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11,199,866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5.81%。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749,999,985.11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19,000,000.00元及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05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29,949,985.11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15]4057号验资报告。本公司本次新增的52,982,137
     股股份的上市日为2015年12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729,949,985.11元已汇
     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开立的
     1211028029201431682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
     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注销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11028029201431682               - 2016年12月29日
     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请参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请参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比较本报告中披露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与本公司在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
     论与分析—五、投资状况分析—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应披露内
     容,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披露内容均不存在差异。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股票发行上市公告书》的募
     集资金运用方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万丰镁瑞丁
     控股有限公司之100%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本公司进一步发展的
     需要。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3
附表一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2,995.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72,995.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5 年度                                         172,879.00
                                                                            2016 年度                                            119.2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与承     项目完成
承诺投资项目                   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诺的差额         状态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收购万丰镁瑞丁控股有限公       同左    135,000.00   135,000.00 135,000.00 135,000.00 135,000.00 135,000.00               - 截至2018年
司100%股权                                                                                                                   6月30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同左     37,995.00   37,995.00   37,998.21     37,995.00   37,995.00   37,998.21   3.21(注)

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多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二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注)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5-2017 年
                截止日投资项目                                                                                                    是否达到
                                                                                                                      累计实现
                累计产能利用率                                                                                                    预计效益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效益
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收购万丰镁瑞
丁控股有限公      不适用         13,350.00      16,850.00   20,100.00   19,562.73         25,645.22    16,297.44     61,505.39       是
司 100%股权
                                                                                                                      债务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              -           -           -                 -            -                     是
                                                                                                                      得到改善


注:     上述承诺效益系万丰镁瑞丁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镁瑞丁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摘自
         本公司与新昌县天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 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 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 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 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公司与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关于<利润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及《关于<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另外,根据万丰镁瑞丁集团 2015 年度的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预测万丰镁瑞丁集团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036 万元,
         该盈利预测报告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 61172669_B03 号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万丰镁瑞丁集团 2015 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0,356.8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