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10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
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
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8 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1,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综合
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
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8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01,000 万元,其中为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56,000 万元;为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为威海万丰奥威汽
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
元;为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5,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18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
2018-1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1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2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内转让或者注销。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3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对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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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交易等事项; (九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联交易等事项;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1 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 …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和解散方案; 和解散方案;
… (八)对因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作出决议;
…
(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其余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号:2018-1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
2018-1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