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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27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各授信银行的业
务情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拟增加

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奥威尔”)提供担保 25,000 万元;为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印度万丰”)提供担保 1,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 7,000 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奥威尔
    公司名称: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出口加工区天山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2,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轮毂产品及汽车配件的生产、研发;在保税状态下的自制产
品销售。
    宁波奥威尔由公司与 Ultra Wheel Company、Femtec.Inc 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
资企业,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30 日,公司持股 75%。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波
奥威尔总资产 54,487.71 万元,净资产 22,448.0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80%,2018 年
实现营业收入 34,408.53 万元,净利润 2,574.75 万元(已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宁波奥威尔总资产 69,230.60 万元,净资产 22,160.3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99%,
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097.51 万元,净利润-365.90 万元(未经审计)。
    2、印度万丰
    公司名称: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住     所:印度新德里阿肖卡地产 9 楼 103 号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3,3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车轮的生产、销售。
    印度万丰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万丰摩轮与其子公司广东摩轮共同出资在印度设
立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8 月 2 日,公司持股 100%。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印度万丰总资产 41,632.91 万元,净资产 8,830.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8.79%,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248.55 万元,净利润 974.17 万元(已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印度万丰总资产 46,390.48 万元,净资产 17,329.0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65%,
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878.84 万元,净利润 2,902.90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共两笔担保合计 32,000 万元,具体如下:
    1、为宁波奥威尔提供担保 25,000 万元
    为宁波奥威尔在大连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25,000 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

括兼并收购、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印度万丰提供担保 1,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 7,000 万元)
    为印度万丰向印度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India)申请的综合授信额
度 1,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 7,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进

口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32,000 万元,其中为宁波奥威尔提供担保 25,000 万元,为印度万
丰提供担保 1,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 7,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海峰、储民宏、王啸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资料和宁波奥威尔、印度万丰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该新增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
提供上述担保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新增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为宁波奥威尔提供担保 25,000 万元,为印度万丰提供担保 1,000 万
美元(约人民币 7,000 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185,836.68 万元,占公
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6%。本次增加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

有效对外担保额度及对外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398,780 万元、217,836.68 万元,分别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2.99%、34.41%,以上均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