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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6-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资产收购、出售交易
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 2019 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19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二)2019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2018 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4、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3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2019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四)2019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案》。
    2、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8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2019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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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9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2019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七)2019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
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相关决策程序的 2 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外,在其他的职权范围内,准确、全
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规范。2019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
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是客观公正的。
    3、资产收购、出售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资产运行状态,进行了相应的资产收购、
出售等行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
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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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公允决策
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况。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在 2019 年实际执行中存在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相关决策程序的 2 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其他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
体系涵盖了生产经营各环节,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
展。
    公司内部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公司后续将采取以下措
施防止上述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监事会将进一步进行监督。
    (1)加强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运行程序,严格按《规范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再次发生。
    (2)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①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②为防止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
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
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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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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