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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06-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浙江万丰
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审字
第 60468741_B01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14 号—非标准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详细情况说明
    (一) 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公司与关联方之主要交易所述,2019 年,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
集团”)向 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 的借款美元 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
额为美元 10,000 万元。同时,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流动性支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尚未解除,担保金额为美元 1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 69,762
万元),公司未对该事项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日,万丰集团已归还借款
美元 2,000 万元,剩余美元 8,000 万元尚未归还,上述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尚未解除。
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及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就上述财务担保及流动性支持而需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因而无法确
定上述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二) 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年审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公司与关联方之
主要交易所述,2019 年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公
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万丰集团资金余额
人民币 38,070 万元,应收关联公司绍兴佳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佳景”)
资金余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尚未解除的为万丰集团向长安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金
额人民币 62,950 万元。
    二、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对年审会计师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
解和认可,同意所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针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事项内
容,针对审计报告中的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早完成担保解除事宜及采取第三方反担保措施,并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完善内部控制运行程序,严格按《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
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