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2020-12-01
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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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说明 1 - 2
二、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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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8741_B09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丰奥威”)编制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
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万丰奥威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编制《浙江万丰奥威汽轮
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万丰奥威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万丰奥威董事会编制的《浙江万丰
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
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万丰奥威编制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
保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本专项说明
和后附万丰奥威编制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
专项说明》应当与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8741_B01号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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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8741_B09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万丰奥威说明为控股股东担保事项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国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浩
中国 北京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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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
2019年8月30日,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
丰奥威”)的全资子公司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瑞丁”)为公
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向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以下简称“EDC”)的借款美元10,000万元(截止目前借款
余额为8,0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流动性支持,
以上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的审批,形成违规担保。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控股股东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解除上述担保。万丰奥威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
议案》,2020 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 150,000 万元。
在此期间,万丰集团一直积极沟通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因受全球新冠病毒疫
情影响,该事项沟通进程受阻。目前EDC已批准同意终止镁瑞丁对上述借款的连
带责任保证及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于2020年11月19日,公司和镁瑞丁已分别
与EDC签署了《流动性支持契约免责函》和《关于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保
证的终止及免责协议》,终止了公司和子公司镁瑞丁分别为万丰集团向EDC借款
8,000万美元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和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了上述违规担保事项。
同日,万丰集团与EDC签署了《修订及重述的贷款协议》,借款余额为8,000
万美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大略2542112有限公司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加拿大)航空有限公司出具200万美元保函,
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 实际担 担保履行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方 保额度 期限
浙江万丰奥威汽
2020-11-19
轮股份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
至
安 大 略 2542112 Export 证
万丰 8,000 万 2024-7-18
有限公司 Development
集团 美元
Canada 2020-11-18
万丰(加拿大) 200 万美元
至
航空有限公司
2024-12-31 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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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担保的专项说明(续)
该担保额度在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控股
股东万丰集团提供15亿元担保的总额之内。同时,为保障公司利益,万丰集团将
其持有的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万丰航空”)40%股权质押给万丰奥威,作为
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万丰集团与万丰奥威约定,该反担保协议在万丰集
团全部清偿该借款的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前不得解除。万丰集团已于2020年11
月20日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反担保质押登记手续。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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