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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12-04  

                        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 - 2


二、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3 - 4




                                    1
                    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8741_B10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丰奥威”)编制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万丰奥威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浙江万丰奥威汽
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万丰奥威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万丰奥威董事会编制的《浙江万丰
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万丰奥威编制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
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本专项说明和后附万丰奥威编制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应当与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8741_B01号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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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8741_B10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万丰奥威说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
消除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国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浩

             中国   北京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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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对浙江万丰奥威汽
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丰奥威”)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8741_B01号)。公司董事会
现就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上述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描述如
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本集团与关联方之主要交易所述,2019年,万丰奥
威的全资子公司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丰集团”)向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的借款美元10,000万元提供
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美元10,000万元。同时,万丰奥威为该借款提供流动性支
持。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尚未解除,担保金额为美元1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69,762万元),万丰奥威未对该事项计提与担保责任相关的预
计负债。截至本报告日,万丰集团已归还借款美元2,000万元,剩余美元8,000
万元尚未归还,上述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尚未解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确定该违规担保责任的承担对万丰奥威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镁瑞丁”)为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
团”)向 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以下简称“EDC”)的借款美元 10,000 万
元(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 8,000 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为该借
款提供流动性支持,以上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的
审批,形成违规担保。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控股股东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解除上述担保。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
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 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 150,000 万元。

    在此期间,万丰集团一直积极沟通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因受全球新冠病毒疫
情影响,该事项沟通进程受阻。目前EDC已批准同意终止镁瑞丁对上述借款的连
带责任保证及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于2020年11月19日,公司和镁瑞丁已分别
与EDC签署了《流动性支持契约免责函》和《关于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保
证的终止及免责协议》,终止了公司和子公司镁瑞丁分别为万丰集团向EDC借款
8,000万美元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和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了上述违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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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续)

     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续)

     同日,万丰集团与EDC签署了《修订及重述的贷款协议》,借款余额为8,000
 万美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大略2542112有限公司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加拿大)航空有限公司出具200万美元保函,
 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                    实际担   担保履行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方                      保额度     期限
浙江万丰奥威汽
                                                 2020-11-19
轮股份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
                                                     至
安 大 略 2542112               Export                             证
                    万丰                8,000 万 2024-7-18
有限公司                    Development
                    集团                  美元
                               Canada            2020-11-18
万丰(加拿大)                                              200 万美元
                                                     至
航空有限公司
                                                 2024-12-31     保函


     该担保金额在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控股
 股东万丰集团提供15亿元担保的总额之内。同时,为保障上述担保责任的承担不
 会对公司造成损失、消除上述担保责任的承担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万丰集团将其持有的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万丰航空”)40%股权质押给万丰
 奥威,作为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万丰集团与万丰奥威约定,该反担保协
 议在万丰集团全部清偿该借款的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前不得解除。万丰航空40%
 的股权已于2020年11月20日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反担保质押登记手
 续。在执行完毕以上程序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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