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2-04-2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公
计入权益的 本期 本期
证券代 最初投 会计计 期初账 允价值 报告期 期末账面 会计核算 资金来
证券简称 累计公允价 购买 出售
码 资成本 量模式 面价值 变动损 损益 价值 科目 源
值变动 金额 金额
益
4117-00 2,555,0 公允价 2,630,5 326,547 2,658,167. 交易性金 自有资
Oberbank -298,955.38
65.87 61.24 值计量 74.87 .96 45 融资产 金
公允价 8,423,22 8,423,224. 其他权益 债务重
000980 *ST 众泰 0.00
值计量 4.20 20 工具投资 组
2,555,0 2,630,5 326,547 8,423,22 11,081,39
合计 -- -298,955.38 0.00 0.00 -- --
61.24 74.87 .96 4.20 1.65
其中,报告期内,因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泰汽车”)进行了破产重
整,公司子公司对众泰汽车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债转股,取得众泰汽车(证
券简称:*ST 众泰)股份 1,326,492 股。
公司除上述证券投资外,没有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证券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
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开展证券投资,严控投资风险,未有违反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定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证券投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授权和
董事长权限范围内坚持风险可控、规范化运作。用于证券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以及公司通过应收账款债转股取得众泰汽车股份,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