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股份 数 1,046,652,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 843,565,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1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数 203,087,14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 31,118,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8%。 公司部分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 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6,580,842股同意,63,9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1,046,265股同意,63,900股反对,8,000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3,675,799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8,141,222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 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3,675,799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8,141,222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 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3,675,799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8,141,222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 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7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3,675,799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8,141,222股同意,12,968,943股反对,8,000股弃 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 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