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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2-10-20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 45,312,250 股(即回购的
部分库存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2,186,879,678 股减少至 2,141,567,42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
余股份 69,459,908 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772,15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25%。其中,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回购股份 45,312,250 股(以下
简称“第一期回购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完成回购股份 35,501,808 股(以下
简称“第二期回购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完成回购股份 33,958,100 股(以下简
称“第三期回购股份”)。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若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 部分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累计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5,312,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07%,成交总金额 332,172,772.73 元(含交易费用)。
    (二)第二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
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累计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5,501,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2%,成交总金额 239,640,478.46 元(含交易费用)。
    (三)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若回购股份后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或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公司
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3,958,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5%,成交总金额 199,999,589.41 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 让或在期限
届满前注销。鉴于第一期回购股份即将满三年,综合考虑整体经营规划,为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 45,312,250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86,879,678 股变为 2,141,567,428
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86,879,678 100.00%      45,312,250    2,141,567,428 100.00%
  三、总股本            2,186,879,678 100.00%     45,312,250 2,141,567,428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
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回购股份注
销手续,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