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之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19-01-15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2017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民族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开始对东方海洋相关人员进行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截至 2019
年 1 月 7 日完成本次培训。现就本次培训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民族证券对东方海洋相关人员的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培训自 2018 年 12 月
17 日开始,通过授课、现场座谈、自学等方式,至 2019 年 1 月 7 日结束。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东方海洋会议室。
三、接受培训的人员
本次接受培训的公司人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四、承担本次培训工作的保荐机构人员
东方海洋本次培训工作培训小组由朱福涛、郭猛、郑东亮、夏秀相、彭程组
成,组长为朱福涛。以上培训工作小组及培训人员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五、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相关内容;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相关内容;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相
关内容;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相关内容;
5、《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内容等。
六、培训方式及完成情况
本次培训采取在被培训人员自学的基础上对被培训人员进行授课、座谈等方
式进行,民族证券向东方海洋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
参加座谈、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东方海洋接受本次培训的人员通过本次培训更加深入地掌握了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知识,加强了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意识。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