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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0-05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1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

229,872,1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2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人,代表公司股份

8,935,08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3%。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计 48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238,807,18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3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4 人,代表公司股份 30,738,48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6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30,480,9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2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5134%;8,326,2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486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12,2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9125%;8,326,2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087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30,480,9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5134%;8,326,2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486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12,2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9125%;8,326,2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087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29,88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626%;8,92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37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1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645%;8,92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35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229,87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585%;8,559,9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5845%;375,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3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15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0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319%%;8,559,9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8478%;375,1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0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381,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8905%;7,050,5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9524%;375,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15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12,8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8424%;7,050,5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9373%;375,1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0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29,87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585%;8,93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41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0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319%;8,93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681%;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29,88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626%;8,92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37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4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1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645%;8,92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35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29,88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626%;8,92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37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1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645%;8,92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35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231,387,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8930%;7,419,6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10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18,8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8619%;7,419,6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381%;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373,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8872%;7,433,6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112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04,8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5
份总数的 75.8164%;7,433,6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836%;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801,2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7.0663%;6,213,8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6021%;79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3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732,5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2078%;6,213,8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2153%;792,1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