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0-05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1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 229,872,1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2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人,代表公司股份 8,935,08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3%。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计 48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238,807,18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3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4 人,代表公司股份 30,738,48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6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30,480,9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2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5134%;8,326,2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486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12,2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9125%;8,326,2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087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30,480,9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5134%;8,326,2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486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12,2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9125%;8,326,2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087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29,88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626%;8,92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37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1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645%;8,92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35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229,87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585%;8,559,9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5845%;375,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3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15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0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319%%;8,559,9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8478%;375,1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0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381,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8905%;7,050,5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9524%;375,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15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12,8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8424%;7,050,5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9373%;375,1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0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29,87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585%;8,93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41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0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319%;8,93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681%;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29,88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626%;8,92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37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4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1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645%;8,92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35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29,882,1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2626%;8,925,0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737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813,4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9645%;8,925,0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0355%;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231,387,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8930%;7,419,6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10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18,8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8619%;7,419,6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381%;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373,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6.8872%;7,433,6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3.112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04,8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5 份总数的 75.8164%;7,433,6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836%;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801,2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数总数的 97.0663%;6,213,88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6021%;79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3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732,5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2078%;6,213,885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2153%;792,1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