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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30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0-09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等议
案,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6 日


                                      1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6 日 9:
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
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11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至2020-089)。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2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
        1.00                                                  √
                    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
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
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
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
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 之前以专
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3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
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
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朱开星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加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
      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编码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
    1.00                                                               √
                             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