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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11-3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
说明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就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事项,我们认为,
本次延期履行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好的履行还款义务和保证
公司稳健发展,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事
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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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家强                张荣庆                徐景熙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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