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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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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

227,406,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66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70,210,4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828%。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计 12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297,617,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4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24,89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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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1,989,1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20%;1,560,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338,200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7330%;1,560,400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67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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