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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4-2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 东洋

    股票代码:00208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
基金小镇 I 型号 B 栋 060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持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9日作出的
“(2020)京02执35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而做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
年4月9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东
洋1亿股首发后限售股。上述股票所有权归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有,该股票所有权
自《执行裁定书》送达信息披露义务人时起转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3.22%。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9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0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2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2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6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优
                       指    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禾、本企业
上市公司、东方海洋、*ST 指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洋
      海洋集团         指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指    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湖南优禾执行事务合
      神州资管
                             伙人
      山西神州         指    山西神州永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    湖南优禾于 2021 年 4 月 9 日通过北京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公开拍卖成功竞拍山东
                             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 东洋 1 亿股首发后
    本次权益变动             限售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22%。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优禾将持有*ST 东洋 1 亿股 A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3.22%。
                       指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8NCG1D

       成立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

       经营期限: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
镇 I 型号 B 栋 0601 号

       通讯地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
镇 I 型号 B 栋 0601 号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联系电话:0731 - 825637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情况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情况
       1、 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优禾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例(%)

 1       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400     2,400       20


                                        2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例(%)

        山西神州永昌企业管理咨询合
 2                                         有限合伙人      6,000     6,000          5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太原德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     2,100         17.5

 4       山西永昌环宇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500          4.17

 5                 曹红                    有限合伙人      600        600           5

 6                 张海燕                  有限合伙人      300        300          2.5

 7                 赵一波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0.83

       2、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州资管为湖南优禾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589 号开福万达广场 B 区商业综合体(含
       注册地址
                      写字楼)45011 房

     法定代表人       赵雪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PMD3YXH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68 年 6 月 10 日

                      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
       经营范围       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湖南联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
       股东情况
                        太原众企融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太原惠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3、 有限合伙人
     (1) 山西神州永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企业名称        山西神州永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 132 号百花谷 1 幢 B 座 1 单元 10 层 1002
   注册地址
                   号(入驻太原市企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9)

执行事务合伙人     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MA0KXG3B8D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03 月 02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3 月 02 日至 2022 年 03 月 01 日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山西永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0%
  合伙人情况
                                               张璇                         20%

                               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2) 太原德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太原德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2 号鑫庭酒店 5 层 5013 室

  法定代表人       薛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MA0HN67E34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37 年 9 月 6 日

                   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薛旻                         67%

                                              陈优美                        23%



                                          4
                                太原湘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3) 山西永昌环宇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山西永昌环宇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 11 号天和大厦二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韩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9900MA0K4E7R0J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以自有资金对新材料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含
                    金融业务、不得吸储、不得集资、不得理财);煤炭、焦炭的销售;
    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0%

                              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0%


    (4) 曹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4010319651229****,长期居住地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文源一条 10 号 1 楼 1
单元 9 号。
    (5) 张海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4240119670925****,长期居住地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 81 号保险公司
宿舍 1-2-101 户。
    (6) 赵一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4220219681126****,长期居住地为山西省原平市商汇街 334 号 2 号楼 3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湖南优禾与其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图所示:

                                           5
                   石圣平

                         95%

           湖南联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
                                          20%
                  神州资管                          山西神州

                        20%                               50%

                   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湖南优禾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神州资管作为湖南优禾、山西神州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所合伙人,负责
湖南优禾、山西神州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湖南优禾、山西神州。神州资管
直接持有湖南优禾 20%的出资份额,通过山西神州间接持有优禾 10%的出资份
额。石圣平作为湖南联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神州资管 80%
的股权。

    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圣平先生系湖南优禾的实际控制人。

    石圣平,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3010719720115****,住所为长沙市梅溪湖环湖路 1099 号****。

    石圣平于 2012 年至今担任湖南联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
董事。2014 年至今担任天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2018 年创办了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

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ST 东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投资其他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6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神州资管控制的主要
核心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设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神州行者不动产经
 1                          5,000 万元         2019.1.22     100%         不动产运营
           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委托依法从事清
         神州行者清算有限
 2                          5,000 万元          2018.7.2     100%      算事务,企业管理
               公司
                                                                             咨询

         珠海融夏发展合伙
 3                          3,000.1 万元       2012.4.28    99.9967%       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溆浦县神州燃气有
 4                          1,000 万元         2020.12.4     100%          燃气经营
               限公司

         山西知雨云贸易有
 5                           500 万元          2019.7.19     100%          国内贸易
               限公司

         山西神州行者不动
 6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500 万元          2019.7.18     100%         不动产经营
                 司

         闻喜县华盛商贸有
 7                           100 万元          2020.8.20     100%          国内贸易
               限公司

         湖南联盈企业管理
 8                           400 万元           2018.9.3      80%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咨询有限公司

         濮阳市众志成能源                                                新兴能源技术研
 9                          1,000 万元         2021.2.23      60%
           科技有限公司                                                发;工程技术服务

         湖南省湘川燃气有
 10                         5,000 万元         2020.7.10      51%          燃气经营
               限公司

         山西神州吉祥企业
 11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550 万元         2020.10.22   32.94%       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合伙)

         湖南淼元债转股基
                                                                       股权投资、债权投
 12      金合伙企业(有限   12,200 万元        2020.3.24    30.3279%
                                                                               资
               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所控
制的主要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设立时间              控制关系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湖南联银投资管
1                      1,000        2009.3.18           直接持股 95%            投资管理
       理有限公司

     神州行者资产管                              湖南联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10,000       2018.6.11                                   投资管理
       理有限公司                                持有神州资管 80%的股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经营范围如其基本情况所述,其主
营业务为自有资金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除参与竞拍东方海洋股票外,未
开展具体业务,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46,531,643.26          545,821,525        380,318,573.81

净资产                          646,405,276.03          412,813,352           346,357,201

资产负债率                             31.71%                24.37%                 8.93%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92,079.21           1,762,953.01                     0

净利润                             -47,060,982           -36,717,817           -33,139,439

净资产收益率                           -6.31%                -7.93%                -8.71%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优禾系有限合伙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石圣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境外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永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马岩                            男     中国    长沙          否
                表(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9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原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 东洋 1 亿股首发后
限售股被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决定参与竞拍
并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成功,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希望通过优化
上市公司管理经营以及资源配置等方式,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与全体股东分享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所创造的价值。

二、 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4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合伙人会议,作出书面决议同意信
息披露义务人参与公开竞拍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 东洋 1 亿股首
发后限售股。

    2021 年 4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公开竞拍,成功竞得海洋集团
持有的上市公司 1 亿股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若有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
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优禾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票,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3.22%,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优禾通过公开司法拍卖成功竞买取得
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司法裁决及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5 月 28 日,经申请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依法做出“(2020)京 02 执 35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申请执行
人有权就被执行人海洋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票折价或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1 年 1 月 22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
址:http://sifa.jd.com/)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根据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将于 2021 年 2 月 7 日 10 时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10 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
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海洋集团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

    2021 年 4 月 9 日,湖南优禾通过参与公开竞拍,成功竞得海洋集团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付清了
拍卖成交款项。

    2021 年 4 月 9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2020)京 02 执 35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1)解除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 亿股*ST 东洋首发后限售股票的冻结措施;(2)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 1 亿股*ST 东洋首发后限售股票归湖南优禾所有。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1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公开司法拍卖成功竞买取得海洋
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该等股份在本次公开司法拍卖前存在质
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成功竞买后,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20〕21 号)的规
定,被拍卖股票上原有的质押权归于消灭,通过司法解冻程序后,该等股份将不
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情形。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网络竞拍成交价格为 109,760,000.00 元,均来
源于湖南优禾之合伙人以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对湖南优禾的认缴资金。本次权益变
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资
金来源合法。

    湖南优禾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汇入人民
币 109,760,000.00 元,并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将本次竞拍价款全部转入北京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开设银行账户。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根据发
展需要,需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时,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根据发展需要,制订和实施
相应重组计划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
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可能会对上市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单方面
对上市公司章程提出修改的计划,但若因发行证券或资产重组、适应市场环境变
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将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14
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及时予以披露。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
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以后若由于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
相应的义务。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具有独立面
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湖南优禾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东方海洋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东方海洋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东方海洋将继续保持其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非法占用东方海洋的资金、资产,
不要求东方海洋及其下属企业违规向本企业提供担保或者资金支持;本企业不利
用东方海洋的第一大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损害东方海洋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3)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海洋造成实际损失的,本企业将承
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为东方海洋第一大股东且东方海洋保持上
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
交易的情形。

    为规范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海洋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16
企业与东方海洋(含东方海洋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的关联交易,将依法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东方海洋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企业将促使受本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
股东按规定回避;

    (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方海洋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
公正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依法签署并严格
履行协议,本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东方海洋的资金、资产或谋取任何其
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东方海洋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海洋造成实际损失的,本企业将承
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为东方海洋第一大股东且东方海洋保持上
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因此,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

    为了避免和解决未来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未从事与东方海洋(含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下同)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方
海洋及其下属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不会利用东方海洋第一大股东身份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4)无论何种原因,如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将来受本企业控
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东方海洋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及时告知东
方海洋,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东方海洋。若该等业务机会尚
不具备转让给东方海洋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

                                 17
机会,东方海洋有权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5)本承诺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为东方海洋第一大股东且东方海洋保持上
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
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
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
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
者安排。




                                  19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首次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首
次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0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19年1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参与竞拍东
方海洋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2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
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岩)

                                                        年   月   日




                                 2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于参与上市公司股份竞拍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京 02 执 353 号”《执行裁定
书》;
    5、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京 02 执 353 号之一”《执行
裁定书》;
    6、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 东洋 1 亿股证券账户;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以及直系亲属持有或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等有关承诺;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
间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相关交易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24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岩)

                                                        年   月    日




                                  25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烟台市
                               公司

     股票简称                 *ST 东洋              股票代码                002086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
                     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湖清科基金小镇 I 型号 B
                                                                          栋 0601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是□否√                                     是□否√
                                                 两个以上上市公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A 股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种类:A 股普通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100,000,000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13.22%




                                            26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否□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否√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否√
    份的表决权




                                27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岩)

                                                        年   月    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