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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洋: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1-04-3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
                                                                是
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
                                                                是
职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是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5)风险投资                                                   是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是
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是
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
                                                                是
                         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
                                                                是
   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公司 2020 年未发生与特定对象直接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不适用
                                                                           沟通的情况。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无投资者关系活动。
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
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是
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
                                                                是
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




                                                                                                              1
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
                                                                是
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
实、追究责任,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
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公司监事刘云涛先生于 2020 年 1 月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
                                                                       20 日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900 股,
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          否
                                                                       成交均价 3.63 元/股,根据《证券法》
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相关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
                                                                是
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是
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是
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1、募集资金占用
                                                                       2018 年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募集资金专
                                                                       户资金金额 292,500,000.00 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为 566,760,750.88 元,其中
                                                                       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                189,646,4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支出 62,654,692.45 元、被公司控
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否     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                 非经营性占用 292,500,000.00 元、
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被挪用 15,34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28,016.52 元。
                                                                       3、司法扣划
                                                                       因公司涉及诉讼,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扣划
                                                                       6,098,690.9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将上述被占用、挪
                                                                       用和法院扣划的资金收回至募集资
                                                                       金账户。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
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
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         是
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
                                                                是
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         是



                                                                                                             2
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
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否         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
况。                                                                          额为 10.70 亿元。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是
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
                                                                   是
信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
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是
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                       金的情况。
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变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           不适用
                                                                              化。
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
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             是
事会备案。
                                                                                 独董姓名            天数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                            张荣庆             12
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是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李家强             12
                                                                                   徐景熙             1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