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4-18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0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 O 一二
年四月七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 O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六人,独立
董事徐波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其委托独立董事胡小媛女士进行表决,
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3 项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关于高俊昌先生辞去公司总裁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高俊昌先生的书面申请,高俊
昌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会批准高俊昌先生的申请,自本次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生效。辞去总裁职务后,高俊昌先生仍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总裁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总裁高俊昌先生的
辞职申请并了解相关情况,高俊昌先生确因身体原因辞去其担任的总经理职务,其辞职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高俊昌先生的辞职申请。高俊昌先生辞
去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总裁高俊昌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总裁职务的申请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董事长鹿
成滨先生提议,聘任盛新太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盛新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盛新太先生简历如下:
盛新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男,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2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曾任本公司董事,自 1992 年 10 月
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至今,2007 年 4 月至今任青岛赛顿陶瓷纤维有限公司董事。
盛新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544,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与本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盛新太先生的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之情形;人选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盛新太先
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盛
新太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