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30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
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
司字[2012]88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情
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
承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二、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沂源县南麻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承诺事项
承诺作为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中心及本中心管理的所属企业,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对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业务,
否则本中心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
本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
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股东及下属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
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股份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
的义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3、董事长鹿成滨承诺事项
承诺作为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对山东鲁阳股
份有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业务。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