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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阳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材料2013-04-18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一三年四月
议案一: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就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1、营业收入全年实现 100,334 万元,比上年度的 97,980 万元,增加 2,354 万

 元,增长 2.4%;

    2、实现税金 8,720 万元,比上年度的 10,020 万元,减少 1,300 万元,降低 12.97%;

    3、利润总额全年实现 9,548 万元,比上年度的 12,811 万元,减少 3,263 万元,

降低 25.47%;

    4、总资产:2012 年末资产总额 185,013 万元;负债总额 39,988 万元,少数股

东权益 0 万元,股东权益为 145,025 万元,其中股本 23,398 万元,资本公积 53,796

万元,盈余公积 10,799 万元,未分配利润 57,032 万元。
    资产负债率 21.61%

    净资产收益率 5.84%(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8%;

    每股净资产 6.2 元

    每股收益 0.36 元

    5、实现利润总额的分配情况,根据税法和会计制度规定,具体分配如下:

    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9,548 万元,减所得税 1,084 万元,净利润 8,464 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54 万元,2012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7,810 万元。

     以上报告,请审议。
议案五: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 山 东 天 恒 信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2012 年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65,374,380.52 元 , 按 照 《 公 司 章 程 》 规 定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537,438.05 元,2012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836,942.47 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 501,548,873.39 元,扣除 2012 年 5 月份实施了 2011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减少未分配利润 23,397,868.9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536,987,946.96 元。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母公司 2012 年末总股本 233,978,689 股为基数,用

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调查审核,认为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所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

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山东

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量,对照其他上市公司的收费

情况,拟定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 50 万元。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选举盛新太先生、鹿晓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和建议,拟选举盛

新太先生、鹿晓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至。

    (一)盛新太先生简历如下:

    盛新太,男,1966 年 12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山东鲁阳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1992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曾任本公司董事;1992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本

公司副总裁; 2007 年 4 月至今任青岛赛顿陶瓷纤维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4 月至

今任本公司总裁。

    盛新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544,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新太先生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

    (二)鹿晓琨先生简历如下:

    鹿晓琨先生,男,1984 年 3 月出生,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澳大利亚

弗林德斯大学国际经贸关系专业文学硕士学位,现任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

究院副总经理职务。

    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市场研究院副总经理。

    鹿晓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长鹿成滨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鹿

晓琨先生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